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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24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高雄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鍾嘉村,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4.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300,000,000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定價日以本次董事會民國104年06月24日為定價日(2)依據104年06月03日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訂價方式計算,將以採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之價格10.65之九成三價格計算為訂價,即10.00元為本次私募價格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預期可提升營運資金、償債能力,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經營壓力,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及投資新事業,有資金需求,考量私募方式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並考量降低籌資成本。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104年06月24日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0.00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00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應依證交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先取具櫃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同意函及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得交易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04年06月25日起至104年07月03日止(2)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股款收足日(3)上述重要內容及其他一切與本次發行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包括主管機關指示及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須修正或有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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