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武姓男子,逆向騎機車,導致台積電詹姓工程師煞車不及,連人帶車滑倒在地,詹姓工程師三歲女兒坐在地上大哭,武姓男子在肇事後趁亂逃離現場。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被告肇事逃逸,獨留三歲女童面對重傷昏迷的父親,不但造成家庭破碎,還讓女童心理產生難以抹滅傷痛等理由,依過失致死等罪名,判處武姓男子兩年八個月的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四十二歲的武姓男子,今年元月七日晚間,騎機車載著兒子返家,無照行車卻又逆向行駛,導致同樣騎機車載著三歲女兒的台積電詹姓工程師,因為閃避不及而滑倒,詹姓工程師頭胸猛烈撞擊被告的機車,當場昏迷不醒。被害人三歲女兒則是枯坐現場哇哇大哭,經其它路人報警將詹姓工程師送醫急救,但仍傷重不治。 被告武姓男子肇事後,則是趁亂逃離現場,警方案發後也PO網人肉搜索,武姓男子自知難逃法網才到案說明。被告在法院庭訊時向法官供稱,車禍發生時,小孩哭鬧且身上又沒錢,才會逃離現場,不料詹姓男子竟然傷重死亡。法官認為被告無照駕駛,又未詳加確認路況,貿然搶先左轉,逆向行駛,造成被害人驚嚇閃避不及失控自摔倒地,父女一死一傷,且被告肇事逃逸不理會,觸犯過失致死及對兒童肇事傷害逃逸罪。法官審酌被告行為,讓三歲女童獨自面對受傷昏迷的父親,不僅增加女童可能再遭追撞受傷可能性,且讓女童單獨面對昏迷的父親,造成女童心理嚴重壓力及難以抹滅的創傷,也造成被害人家庭破碎,惡性不輕,法官因而重判被告兩年八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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